玉树州女员工的产假时间根据《青海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相关法规进行计算。具体产假时长如下:
- 基本产假 :
-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 地方规定 :
- 青海省玉树州根据《青海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符合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外,延长女方产假六十日。
- 总产假 :
- 综合以上规定,玉树州女员工的基本产假为98天,加上地方规定的60天,总产假为158天。
- 其他假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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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难产情况,女职工可额外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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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女职工,可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女职工,可享受42天产假。
- 男方看护假 :
- 符合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给予男方看护假十五日。
因此,玉树州女员工的产假时间为最少158天,具体产假时长可能会根据个人情况和地方政策有所调整。建议咨询当地相关部门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