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的用电收费标准如下:
- 居民生活用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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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户一表”用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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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档年用电量2040千瓦时及以下,1千伏以下0.51元,1-20千伏0.5元,35-66千伏0.4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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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档年用电量2041-3120千瓦时,1千伏以下0.56元,1-20千伏0.55元,35-66千伏0.5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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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档年用电量3120千瓦时及以上,1千伏以下0.81元,1-20千伏0.8元,35-66千伏0.7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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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合表用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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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千伏以下0.513元,1-20千伏0.503元,35-66千伏0.493元。
- 工商业及其他用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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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工商业电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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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1千伏,平段每千瓦时0.7499元,高峰每千瓦时1.1019元,低谷每千瓦时0.397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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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千伏,平段每千瓦时0.7399元,高峰每千瓦时1.0869元,低谷每千瓦时0.392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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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千伏,平段每千瓦时0.7399元,高峰每千瓦时1.0839元,低谷每千瓦时0.391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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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工业用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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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千伏,平段每千瓦时0.5858元,高峰每千瓦时0.8287元,低谷每千瓦时0.315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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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千伏,平段每千瓦时0.5828元,高峰每千瓦时0.8244元,低谷每千瓦时0.314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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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66千伏,平段每千瓦时0.5708元,高峰每千瓦时0.8070元,低谷每千瓦时0.308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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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千伏,平段每千瓦时0.5608元,高峰每千瓦时0.8070元,低谷每千瓦时0.3084元。
- 电采暖用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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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电采暖用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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峰时段(7:00-11:30,17:00-20:30)0.645元/千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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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时段(6:30-7:00,11:30-17:00)0.513元/千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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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时段(20:30-次日6:30)0.2898元/千瓦时。
这些收费标准自2024年6月18日起生效,具体用电量和电价可能会根据政策调整有所变动。建议定期查看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或黑龙江省发改委的最新通知以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