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
居民医保慢特病 有 报销限额。具体限额标准如下:
- 普通病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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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为70%,不设起付标准,乙类项目按住院政策规定执行先行自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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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根据病种不同而有所差异,例如高血压及其并发症为2400元,冠心病为2100元。
- 特殊病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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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苯丙酮尿症医保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为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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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有多种门诊慢特病的,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有特定计算方式,例如糖尿病伴有并发症的最高支付限额为3500元。
- 年度支付限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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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年度支付限额仅限于当年使用,不得结转累加到次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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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些特殊病种如恶性肿瘤门诊治疗、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等,年度支付限额与住院合并封顶线计算。
- 多种疾病叠加 :
- 参保人员同时罹患多种疾病时,可按规定叠加享受待遇,但需注意每种病种的年度支付限额。
综上所述,居民医保慢特病确实设有报销限额,具体限额标准根据病种和治疗情况有所不同。建议参保人员了解所在地区的具体政策,以便更好地享受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