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赤峰市农村合作医疗的报销比例如下:
- 普通住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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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1300元,支付比例分三个档。3万元及以下在职85%,退休91%;3万-4万元在职90%,退休94%;4万元以上在职95%,退休97%。一个自然年度内统筹基金支付最高7万元,住院大额最高支付10万元,支付比例为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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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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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报销比例为30%。
- 门诊 :
- 门诊医疗费用超过1800元以上的部分,报销比例为50%。
- 特殊人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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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报销比例为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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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报销比例为80%。
- 其他 :
- 农村合作医疗可报医药费分段按比例(35%—70%)结算补偿金额,每人每年度补偿金额累计最高为2万元。
综合以上信息,内蒙古赤峰市农村合作医疗的报销比例在35%—70%,具体比例根据就诊医院级别、医疗费用金额以及是否属于特殊人群等因素有所不同。建议患者在就诊时咨询医院以获取更准确的报销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