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的医保二次报销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 普通门诊报销 :
- 2025年1月起,山西全省城乡居民在二类、三类或以下的医疗机构普通门诊看病,没有起付线,直接按照门诊费用的一定比例报销,其中二类医院报销55%。
- 住院报销 :
-
起付线 :首次住院起付标准为1300元,第二次住院起付标准为650元。
-
支付比例 :
-
三级医院:3万元及以下在职85%,退休91%;3万-4万元在职90%,退休94%;4万元以上在职95%,退休97%。
-
二类医院:起付标准50元,支付比例55%。
-
一类医院:起付标准80元,支付比例60%。
-
最高支付限额 :一个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住院费用)最高支付限额为7万元。
- 大病保险 :
- 不设免赔额,保证在社保目录内的个人自付合规医疗费用达到1.8万元后,可继续享受报销。
- 特定人群 :
- 新生儿、儿童、残疾人、低保对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特殊群体可以享受更高的医保报销比例。
这些政策旨在减轻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负担,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建议参保人员了解具体政策细节,确保能够充分利用医保报销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