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000元
2025年包头市的医保起付线标准如下:
-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
- 在区内三级、二级、一级及苏木乡镇卫生院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分别为1000元、600元、200元。
- 跨省异地就医 :
- 各级医疗机构年度内住院首次住院起付标准为1000元。
-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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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以下(含一级)医疗机构、二级医疗机构、三级医疗机构、异地就医,年度内首次住院起付线依次为480元、600元、750元、9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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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岁以下城镇居民、在校学生起付线统一调整为100元;18岁以上城镇居民按照一级以下(含一级)医疗机构、二级医疗机构、三级医疗机构、异地就医,年度内首次住院起付线依次分别调整为100元、300元、500元、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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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在定点蒙医、中医医疗机构住院及一年内多次住院,起付线相应降低20%,最低不低于100元。
这些信息提供了关于2025年包头市医保起付线的详细规定,帮助参保人员了解不同情况下的起付标准。建议参保人员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医疗机构进行就医,并注意相关政策的动态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