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报销
职工医保在医院门诊拿药 是可以报销的 。具体报销政策如下:
- 普通门诊统筹 :
-
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市内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的普通门诊费用,在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部分,由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
-
起付标准为在职人员800元/年、退休人员500元/年;最高支付限额为9000元/年(其中职工门诊统筹范围内的定点诊所、门诊部、医务室、护理院、定点零售药店等,合并支付限额3000元)。
-
参保人员在市内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费用,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报销75%、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报销65%,门诊统筹的定点零售药店报销70%。退休人员基于上述标准提高5个百分点。
- 门诊慢特病 :
-
一类门诊慢特病待遇为一个自然年度内参保职工门诊就医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为420元,超过起付标准以上政策范围内费用由统筹基金按在职75%、退休80%支付,年度内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10万元。
-
二类门诊慢特病门诊治疗执行住院报销待遇,一个自然年度内只收取一次起付标准费用,与住院起付标准合并计算,统筹基金报销限额与年度住院最高报销限额合并计算。
- 住院报销 :
- 一个自然年度内合规医疗费用超过起付标准以上部分,由统筹基金按在职90%、退休94%支付。一年内多次住院的,住院起付标准依次按30%递减,超出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纳入大病保险支付范围。
- 药店购药 :
- 只要有处方,在医保报销范围内,参加门诊统筹结算的药店买药也可以按比例报销。参保职工在定点医院、药店就医购药时,可凭密码在机上刷卡使用,但无法提取现金或进行转帐使用。
综上所述,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医院门诊拿药是可以享受报销待遇的,具体报销比例和限额根据医疗机构级别、药品类别以及是否属于门诊慢特病等情况有所不同。建议参保人员在就医时仔细阅读医保政策,确保自己的医疗费用能够得到有效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