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1月起实施的新政策,山西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二次报销起付标准有所调整。具体标准如下:
- 三级甲等医院(一类收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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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外医院起付线为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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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的省、市级医院起付线为1000元。
- 三级乙等及二级甲等医院(二类收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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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级医院起付线为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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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医院起付线为400元。
- 二级乙等及以下医院(三类收费标准) :
- 起付线为100元。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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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在三级甲等医院住院的患者,如果是省外医院,需要支付1500元的起付线;如果是省内的省、市级医院,起付线为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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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三级乙等及二级甲等医院住院的患者,省、市级医院的起付线为500元,县级医院的起付线为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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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二级乙等及以下医院住院的患者,起付线仅需100元。
这些调整旨在减轻参保居民的医疗负担,特别是对于大额医疗费用的二次报销,能够提供更多的经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