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医保住院起付线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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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级医院 :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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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级市医院 :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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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级医院 :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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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医院 :800元
此外,对于参加合作医疗保险的人员,全年累计住院补偿最高限额为15000元。持有特定救助证件的参合人员(如《农村特困户救助证》、《农村低保金领取证》和《农村五保户供养证》)在报销时可以免除住院起付线。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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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级别的医院起付线标准不同,患者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医疗机构进行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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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合作医疗保险的人员需要注意全年累计住院补偿的最高限额,以合理规划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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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特定救助证件的人员可以享受免起付线的待遇,建议符合条件的患者及时申请相关证件以享受这一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