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农村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如下:
- 在州市以下医院就医 :
- 报销比例为60-90%。
- 普通门诊 :
- 报销比例为25-50%。
- 门诊慢性病 :
- 报销比例为60%。
- 门诊特殊病 :
- 报销比例为70%。
- 大病保险 :
- 支付比例不低于50%。
- 住院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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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级医院:起付线100元,补偿比例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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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级市级医院:起付线300元,补偿比例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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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级医院:起付线600元,补偿比例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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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医院:起付线800元,补偿比例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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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累计住院补偿最高限额为15000元。
- 特殊人群 :
- 持《农村特困户救助证》、《农村低保金领取证》和《农村五保户供养证》的参合人员,报销时可免除住院起付线。
- 门诊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
- 为1500元。
这些报销比例和限额旨在确保农村居民在就医时能够获得一定的经济保障,减轻因疾病带来的经济负担。建议参保居民了解并充分利用这些政策,以最大化其医疗保障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