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医保的报销起付标准如下:
- 普通门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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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职工 :起付线每年100元,报销比例60%,年统筹支付限额2500元;退休职工起付线每年100元,报销比例70%,年统筹支付限额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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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 :起付线每年400元,报销比例60%。
- 门诊慢性病 :
- 城乡居民 和 职工医保 :起付线为每年400元,报销比例60%。
- 门诊特殊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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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 :起付线为每年500元,报销比例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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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 :无起付线,报销比例在职职工93%,退休职工96%。
- 住院医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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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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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第二医院第一次住院起付线为800元,第二次及以上住院400元,报销比例80%,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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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起付线15000元,一个年度内合规费用中的自付部分累计达到起付线后纳入大病保险,一年最高支付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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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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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第一次住院300元,第二次住院150元,第三次及以上住院100元;二级定点医疗机构:第一次住院600元,第二次住院300元,第三次及以上住院200元;三级定点医疗机构:第一次住院900元,第二次住院450元,第三次及以上住院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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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在职职工96%,退休职工97%;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在职职工93%,退休职工96%;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在职职工88%,退休职工91%。
- 跨省临时外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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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 :第一次住院2000元,第二次住院2000元,第三次及以上住院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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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定点医疗机构 :第一次住院2500元,第二次住院2500元,第三次及以上住院2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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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定点医疗机构 :第一次住院3000元,第二次住院3000元,第三次及以上住院3000元。
这些信息基于最新的政策文件,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参考最新的官方文件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