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居民医保住院起付标准如下:
- 基层定点医疗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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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学生和非在校未成年人: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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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年居民:100元
- 一级定点医疗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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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学生和非在校未成年人: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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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年居民:200元
-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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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学生和非在校未成年人:1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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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年居民:300元
-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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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学生和非在校未成年人: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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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年居民:600元
- 三级特等医疗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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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学生和非在校未成年人: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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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年居民:1200元
这些标准适用于沈阳市的各类定点医疗机构,并且可能会根据最新的政策进行调整。建议在实际操作中,以沈阳市医疗保障局或相关部门的最新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