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的医保报销比例如下:
- 门诊共济保障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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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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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65%,年度基金支付限额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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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50%,年度基金支付限额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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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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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75%,年度基金支付限额3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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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60%,年度基金支付限额3500元。
- 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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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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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200元,支付比例92%,年最高支付限额为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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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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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200元,支付比例90%,年最高支付限额为68%。
- 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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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人员 和 退休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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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最高支付限额按上年度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倍确定。
这些比例和限额可能会根据最新的政策进行调整,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参考最新的官方文件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