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陇南市礼县的医保报销比例如下:
- 住院救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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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规救助标准:按个人自付费用中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的75%比例救助,年度救助限额累计为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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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收入家庭中的60岁以上老年人(含60岁)、12岁以下未成年人和重度残疾人:按个人自付费用中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的50%比例救助,起付线为2000元,每人每年累计救助最高限额3万元。
- 重大疾病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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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种重大疾病按不超过最高限额标准的70%进行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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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扶贫户报销比例提高5%,妇女乳腺癌、宫颈癌报销比例提高5%。
- 门诊慢特病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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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比例和统筹基金年度支付限额按全省规定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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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分别为8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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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个医疗费用高、参保人员负担重的病种(如血友病、恶性肿瘤门诊治疗等),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分别为90%、80%。
- 普通住院优惠政策 :
- 一二类低保、五保、一二级残疾、65岁以上老人、12岁以下儿童、计生两户及优抚对象、精准扶贫户(含已脱贫户)在各级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报销取消起付线,报销比例提高5%。
- 分级诊疗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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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大于或等于基准价格时:医院定补=基准价格×对应级别报销比例,个人自付=基准价格×对应自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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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小于基准价格时:医院定补=基准价格×对应级别报销比例,个人自付=实际住院费用×对应自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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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自付比例分别为:市级35%、县级25%、乡级15%。精准扶贫户(含已脱贫户)个人自付比例分别为:市级30%、县级20%、乡级10%。
这些政策可能会随时间变化而有所调整,建议在需要具体报销信息时,咨询当地医保局或相关医疗机构以获取最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