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职工医保的报销额度上限如下:
- 普通门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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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限额提高至 9000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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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根据在职和退休人员分为800元、700元和650元。报销比例在起付标准至5500元(含)的部分,一级医院为75%,二级医院为65%,三级医院为55%。超过5500元的部分,统一报销比例为55%。
- 门诊特殊病种(门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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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为1300元,与第一次住院或家庭病床的起付标准合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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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在12万元以下按85%报销,12万元以上按80%报销。封顶线为 45万元 (年度累计)。
- 住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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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住院报销支付标准为在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符合支付范围的医疗标准。具体为:12万元(含)以下,报销85%;12万至45万元(含)报销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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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住院报销支付标准为在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符合支付范围的医疗标准。具体为:18万元(含)以下,报销90%;18万至45万元(含)报销80%。
- 大病保险 :
- 报销比例根据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含门急诊、门诊特殊病、住院)年度累计超过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而变化。起付标准按照上一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确定,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30万元。起付标准在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报销比例为70%;20万元至30万元的部分,报销比例为75%。
综合以上信息,天津职工医保的报销额度上限为 45万元 (年度累计),这包括了普通门诊、门诊特殊病种、住院以及大病保险的报销。建议参保人员合理利用医保政策,及时办理相关手续,以最大限度地享受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