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职工医保转河北个人医保的流程如下:
- 准备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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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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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医保参保凭证(可在北京市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下载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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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可在河北医疗保障网下载或在办理现场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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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个人账户余额,需提供相关证明。
- 提交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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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或新就业地用人单位代办人员携带上述材料到河北当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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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通过河北医疗保障网选择医疗保险跨省转移接续进行办理。
- 审核与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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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资料是否齐全,填写内容是否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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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齐全的,办理相关手续,并生成《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通过信函邮寄方式发送至北京原参保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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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原参保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联系函》后,将参保人员的《参保凭证》和《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发回河北当地社保经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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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接收原参保地返回的凭证和《信息表》,并将信息录入业务系统,将转移的个人账户金额计入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
- 后续事项 :
- 确认转移完成后,河北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将通知参保人员办理后续手续,如参加新的医疗保险等。
建议在办理医保转移时,提前咨询当地社保部门,了解最新的政策和流程,确保材料齐全,避免因资料问题导致转移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