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医保统筹报销比例如下:
- 普通门诊统筹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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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以下医疗机构(例如社康) :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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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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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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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及60周岁及以上居民 :在上述基础上相应提高5%
- 住院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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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档医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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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 :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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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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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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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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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档医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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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 :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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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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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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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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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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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 :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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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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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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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周岁及以上居民 :95%
- 异地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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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档参保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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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外医疗机构 :与本市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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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档、三档参保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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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外医疗机构住院医疗费用 :与本市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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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办理转诊、备案的市外定点医疗机构 :基本医疗费用和地方补充医疗费用分别为本市支付标准的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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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外非本市定点医疗机构 :基本医疗费用和地方补充医疗费用分别为本市支付标准的70%
- 其他特殊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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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门诊统筹基金支付单项诊疗项目或医用材料 :90%,最高支付金额不超过1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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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类药品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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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类药品 :60%
这些报销比例适用于深圳市内及市外的医疗费用报销,具体报销金额还受到年度支付限额、个人缴费年限等因素的影响。建议参保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医保档次,并了解相关政策和规定,以确保能够充分利用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