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农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报销范围包括以下几项:
- 床位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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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最高11元/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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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及市以上医院:最高15元/天
- 药品费 :
- 执行《河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目录》,凡目录以外的药品不予报销
- 检查费 :
- 最高限额600元
- 治疗费 :
- 300元以内按实计算,300元以上部分按50%纳入报销范围
- 手术费 :
- 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计算
- 输血费 :
- 危重疾病抢救或手术所发生的输血费用(限额500元)
- 材料费 :
- 最高限额2000元
- 门诊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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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卫生所报销比例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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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卫生院报销比例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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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报销比例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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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报销比例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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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级合作医疗门诊报销限额5000元/年
- 住院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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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镇卫生院60%,二级医院40%,三级医院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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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术费起付线1000元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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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岁以上老年人住院治疗费及护理费每天可报销10元,限额200元
- 大病保险 :
- 自付费用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的部分(各地标准不同)
- 特殊病种 :
- 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门诊费用(需提前备案)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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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助检查、心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等各项检查费限额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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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定点医疗机构(私立医院、未备案的异地医院等)的费用不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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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疾病类费用(整形、美容、保健等)不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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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工伤等由第三方承担的费用不予报销
这些报销范围和比例可能会根据政策调整而有所变化,建议参考最新的政策文件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