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职工医保的起付标准如下:
- 门诊报销起付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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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不设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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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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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300元。
- 住院报销起付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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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起付标准为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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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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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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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1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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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部属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1600元。
建议在实际操作中,以最新的政策为准,因为医保政策可能会有所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