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职工医保工会二次报销的标准如下:
- 门诊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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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为1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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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起付线后,自动报销自付部分的20%。
- 住院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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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住院起付线为1300元,二次及以上住院起付线为6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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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起付线后,自动报销自付部分的20%。
- 大病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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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起付金额以上、5万元(含)以内的费用,由大病保险资金报销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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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5万元的费用,由大病保险资金报销60%。
- 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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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对象必须是在北京市总工会管理的工会会员,并且持有工会会员互助服务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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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必须按时缴纳工会经费。
这些标准旨在帮助职工减轻医疗费用负担,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建议符合条件的职工及时办理工会会员互助服务卡,并确保所在单位按时缴纳工会经费,以便享受二次报销的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