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关于药店统筹的最新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鼓励定点药店开通门诊统筹服务 :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鼓励和支持定点零售药店开通门诊统筹服务,凭处方买药可医保报销。这一措施旨在推进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改革,提高人民群众的医疗保障水平。
- 规范医保药品外配处方管理 :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规范医保药品外配处方管理的通知》,定点零售药店凭本统筹地区定点医疗机构外配处方销售的药品,符合规定的可以纳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湖南省医疗保障局也印发了相关通知,进一步规范定点零售药店购药处方。
- 加强药品零售药店处方药管理 :
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了会议,旨在落实市政府关于研究规范定点零售药店管理的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药品零售药店处方药管理、执业药师审方及远程审方等工作,强化质量管理,提升药学服务。
- 医保统筹对购买药品规格的要求 :
医保统筹对购买药品的规格有明确要求,例如处方上药品的规格必须与药店库存一致,不能提前购药或重复购药。医保统筹会根据处方上每天需要吃的药量来计算,只能提前两三天购买下个月的药。
- 纳入职工门诊统筹的药店名单 :
长沙市第一批纳入职工门诊统筹的药店共有589家,分布在各个区县。参保职工可以持定点医院的处方或由互联网医院开具的电子处方在这些药店购药,并享受医保报销。报销政策不设起付标准,政策范围内费用报销70%。
- 门诊统筹在药店报销的政策 :
在长沙,门诊统筹在药店的报销政策包括0起付线,甲类和乙类药品均报销70%,自付比例约为60%。每个顾客一周可报销1-2次,每次只能报销一种病种,金额上限为500元。在职职工和退休职工医保的年度额度分别为1500元和2000元。
这些政策旨在通过规范管理和优化服务,提高医保基金的使用效率,方便参保职工购药和报销,进一步提升医疗保障水平。建议参保职工及时了解相关政策,并选择合适的药店进行购药和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