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保断交3个月后的使用规定如下:
- 及时足额补缴的情况 :
- 如果职工医保断交时间不超过3个月(含),并且按时足额补缴医疗保险费,则视作连续参保,参保缴费年限连续累计计算,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按规定享受职工医保待遇。
- 未及时足额补缴的情况 :
- 如果职工医保断交时间超过3个月,即使足额补缴中断期间的医疗保险费,自补缴到账次日起享受职工医保待遇,但中断缴费期间的个人账户予以补划,补缴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 灵活就业人员的特殊情况 :
- 灵活就业人员超过3个月未足额缴费,再重新参保缴费的,设置2个月待遇享受等待期,待遇享受等待期满后按规定享受职工医保待遇,补缴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综上所述,职工医保断交3个月后是否能用,主要取决于是否在规定的3个月内及时足额补缴医疗保险费。如果能够按时足额补缴,则可以继续享受医保待遇;否则,需要等待一定时间(如2个月或6个月)才能恢复医保待遇,并且补缴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