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新农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报销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门诊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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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 :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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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卫生院 :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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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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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 住院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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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报销 :辅助检查如心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各项检查费,限额200元;手术费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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床位费报销 :住院床位费或门诊留观床位费可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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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病种补偿 :包括恶性肿瘤化疗、放疗;重症尿毒症的血透和腹透;组织或器官移植后的抗排异反应治疗;精神分裂症伴精神衰退;系统性红斑狼疮(有心、肺、肾、肝及神经系统并发症之一者);再生障碍性贫血;心脏手术后抗凝治疗等,具体补偿标准和年限额以当地政策为准。
- 大病保险报销 :
- 疾病范围 :涵盖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终末期肾病等20类重大疾病。
- 其他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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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费用报销 :包括心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各项检查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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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费报销 :60周岁以上老人在兴塔镇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需要注意的是,新农合的报销范围和比例可能会根据当地政策有所调整,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参考最新的政策文件。此外,一些特殊诊疗项目和新农合基金不予补偿的项目不在报销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