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职工个人自费报销的政策如下:
- 普通门诊 :
- 在医院的省直医疗保险结算窗口进行费用结算,一个年度内,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个人门诊医疗费用在1500元以内的部分,由个人帐户支付,个人帐户不足的,由个人自付;1500元以上部分,需要个人负担的由个人支付,需要由统筹基金支付的由医院记帐;统筹基金支付门诊费用超过4000元以上的部分,先由个人垫付,然后凭门诊收据、病历等有关凭证回单位按本单位补充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结算。
- 住院报销 :
- 起付标准以上至10000元部分,医保统筹基金支付85%,个人负担15%;10000元-90000元部分,统筹基金支付88%,个人负担12%;90000元-20万元部分,大额医疗救助金支付90%,个人自付10%。
- 二次报销 :
- 济南职工个人花6000元以上医保可以二次报销,具体报销比例和流程需要参考相关政策文件。
综合以上信息,济南职工个人自费报销的政策涵盖了普通门诊、住院报销以及二次报销。个人自付部分包括起付线以下、乙类先行自付、按比例自付、封顶线以上以及目录范围内超限价部分等。建议您根据最新的政策文件,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报销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