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
株洲市退休职工医保的报销比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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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休干部及建国前参加工作的退休职工 :因公伤残人员、三期矽肺患者、二等一级残废军人因病住院,其医疗药费报销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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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工龄30年以上 :其医疗药费报销比例为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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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工龄21年至30年以下 :其医疗药费报销比例为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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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工龄满15年至21年以下 :其医疗药费报销比例为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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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工龄不满15年 :其医疗药费报销比例为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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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职职工 :其医疗药费报销比例为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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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床铺费报销 :无论任何住院方式,一律计收住院床铺费,医院未收的由公司收取。
此外,对于门诊医疗费用,70岁以下的退休职工门诊超过1300元的部分报销比例为70%,70岁以上的退休职工报销比例为80%。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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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休干部及特殊贡献人员 :建议关注最新的政策,确保享受100%的医疗药费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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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龄较长的退休职工 :建议了解自己的工龄对应的报销比例,以便更好地规划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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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退休职工 :建议关注门诊报销政策,合理利用门诊医疗费用的报销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