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如下:
- 普通门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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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门诊就医可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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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为70%。
- “两病”门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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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设起付线,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门诊就医可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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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基层定点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为70%。
- 门诊慢特病及特殊用药 :
- 起付线为400元,报销比例为65%。
- 住院报销 :
- 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保持在70%左右。
这些报销比例和限额为昌吉城乡居民提供了较为全面的医疗保障,减轻了居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风险。建议参保居民充分利用这些政策,及时就医并合理选择医疗机构,以最大限度地享受医保报销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