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的灵活就业 包括生育险 。具体来说,自2024年7月1日起,参加职工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以及领取失业金的人员都被纳入生育保险范围,并且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的待遇。这意味着灵活就业者现在可以像职工一样领取生育津贴,并享受生育医疗费用的报销,这对于有生育计划的灵活就业人员来说是一个有利的变化。
此外,根据《浙江省医疗保障局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助力“浙有善育”促进优生优育工作的通知》(浙医保联发〔2022〕7号)文件精神,自2022年7月1日起,灵活就业人员已经同步参加生育保险,无需再办理其他参保手续。
因此, 浙江省的灵活就业确实包括生育险 ,并且灵活就业人员现在可以享受到与职工相同的生育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