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医保的报销比例根据不同的医疗机构等级和医疗费用情况有所不同。以下是宁波医保的报销比例:
- 门诊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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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个人自付40%,医保基金支付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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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个人自付70%,医保基金支付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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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医疗机构 :个人自付55%,医保基金支付45%。
- 住院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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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医院 :医保基金支付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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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医保基金支付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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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医院 :医保基金支付75%。
- 门诊特殊病种治疗待遇 :
- 参保人员进行门诊特殊病种治疗项目治疗时,由医保统筹基金直接支付92%,个人承担8%。
- 住院起付线及封顶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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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以下部分 :由个人自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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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至4万元部分 :社区医院由医保基金支付85%,三级及其他医院由医保基金支付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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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万元至封顶线部分 :社区医院由医保基金支付85%,三级及其他医院由医保基金支付80%。
- 大病保险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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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元(含)至2万元部分,支付比例为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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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万元(含)至50万元部分,支付比例为90%。
- 跨市和跨省就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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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跨市住院 :起付线增加1倍,基金支付比例降低5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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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就医 :起付线按总费用20%计算,最高不超1万元,报销比例为60%,未办转诊手续则为50%。
- 特殊人群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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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户 :住院最高可报销5000元,最低2000元,不同级别医院报销比例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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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7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报销比例为70%;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报销比例为80%。
这些报销比例和待遇可能会根据最新的医保政策进行调整,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参考最新的医保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