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医保二次报销标准如下:
- 起付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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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人员:第二次住院的起付标准为年内首次标准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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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第二次住院的起付标准为年内首次标准的50%。
- 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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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及其他三级医疗机构(如丹阳人医、中医):在职人员报销75%,退休人员报销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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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如镇江一院、江滨):在职人员报销60%,退休人员报销65%。
- 年度支付限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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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人员:年度支付费用限额为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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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年度支付费用限额为50万元。
- 其他相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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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方面,在职人员报销85%,退休人员报销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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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急诊费用的报销大额医疗互助起付线金额在职职工为2000元,退休人员为1300元。
这些规定旨在帮助参保人员减轻医疗费用负担,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建议参保人员了解并充分利用这些政策,以获得更好的医疗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