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农村医保的报销比例如下:
- 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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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起付标准800元,报销比例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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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起付标准400元,报销比例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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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含未定级):起付标准50元,报销比例90%。
- 在市外省内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 :
- 基本医保按市内报销额度的80%报销。
- 在省外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 :
- 基本医保按市内报销额度的60%报销。
此外,泉州市还将开展大病保险工作,使居民医保最高报销额度达到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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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居民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可以根据医院等级选择合适的医疗机构,以最大化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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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在市外就医的患者,建议先了解当地的医保政策,以便更好地利用医保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