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生育保险的报销范围和标准如下:
- 参保范围 :
- 各类用人单位,包括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都必须按规定为在职员工缴纳生育保险,员工个人无需缴费。
- 产检费用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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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期产检费用报销,包括B超、唐筛、胎心监护等常见产检项目,累计报销上限可达117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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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徐州市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产检,符合规定的费用结算时直接报销。
- 分娩费用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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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定额报销约3470元;剖宫产报销约49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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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分娩时出现难产等特殊情况,符合条件的额外费用也能按规定报销。
- 生育津贴领取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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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以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产假天数计发。徐州产假一般为158天,生育多胞胎时,每多生育1个婴儿,产假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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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若小赵所在单位上年度月均工资为9850元,她顺产单胎,那她能领取的生育津贴为9850÷30×158 = 51923.33元。
- 一次性生育补贴 :
- 符合条件的生育妇女,还能领取一次性生育补贴。补贴标准为上年度徐州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
- 计划生育手术费用报销 :
- 放置宫内节育器补贴305元,取出补贴255元。
- 其他报销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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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报销自出生、流产、上环、服用环之日起6个月内办理,逾期未付的全部治疗费不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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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生育、流产、上环、取环都必须在定点医院,否则医疗基金不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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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额标准:顺产2000元;助娩产2500元;剖宫产4000元;3个月以下流产500元;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引产1000元;7个月以上引产2000元;上环、取环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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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达到定额标准,则按实际产生的费用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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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职工配偶系农村户口或城市无职业人员生育凭相关证明办理生育保险报销,其标准为女职工生育标准的50%。
- 申请流程 :
- 生育津贴、一次性营养补助和产前检查费等生育保险待遇,在职工产假结束后,由单位通过江苏省医疗保障局网上服务大厅进行申报。
这些报销范围和标准旨在保障职工在生育期间的权益,减轻家庭经济负担。建议职工在生育前详细了解相关政策,确保能够充分利用生育保险带来的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