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广州城乡居民医保 可以 报销。广州城乡居民医保是医疗保险的一种,每年缴纳一次费用,保险期为1年,符合条件的费用可以进行报销。参保人在医保就医过程中,应出示有效医保凭证,并配合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身份核实,即可及时结算所产生的相应医疗费用。
具体报销政策如下:
- 医保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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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报销后仍由个人负担的医保目录内部分费用,在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承担给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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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万保额,1.5万元免赔,报销比例80%,连续参保报销比例上调为85%。
- 医保范围外住院医疗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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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报销后仍由个人负担的医保目录外部分费用,在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承担给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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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万保额,1.8万元免赔,报销比例60%,连续参保报销比例上调为65%。
- 门诊特定高额药品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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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定点医院、指定药店支出的药品费用,由个人负担的部分,在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承担给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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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万保额,26种药品,与指定罕见病门诊药品/住院医疗保险费用保险责任共用2万元免赔,赔付比例80%。
- 普通门诊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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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需要在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普通门诊就医,发生的属于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普通门诊药品目录范围内的基本医疗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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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报销额度上限:职工医保为300元/月,居民医保中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为1000元/月,其他城乡居民为600元/月。
- 报销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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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时直接报销:大部分医院可以现场联网结算,患者只需带上身份证、医保卡,到住院处办理相关手续,出院时就可以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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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局报销:对于不能现场联网结算的医院,患者出院时需要带好相关材料去参保所在地的医保局报销窗口申请报销。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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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应了解并熟悉广州城乡居民医保的报销政策和流程,以便在就医过程中能够及时享受医保待遇,减轻医疗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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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异地就医的情况,参保人需要了解异地就医的报销范围和比例,确保能够顺利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