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的医保报销限额如下:
- 普通门诊 :
- 报销比例为60%,每年门诊报销的限额为140元,超出限额的部分需要由参保人自己缴纳。
- 大病门诊 :
- 对于特定病种如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等,基金没有起付限,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为75%。
- 住院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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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三类收费标准医疗机构进行住院医疗,起付线为300元,报销比例为30%;在二类收费标准医疗机构进行住院医疗,起付线为500元,报销比例为65%;在市级一类收费标准医疗机构进行住院治疗,起付线为1100元,报销比例为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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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个结算年度内所发生的符合医保住院报销项目的新生儿住院医疗费用的最高报销累积限额为15万元。
综上所述,新生儿医保的报销限额在不同情况下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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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每年最高报销限额为1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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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门诊没有明确的年度限额,但支付比例为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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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医疗在一个结算年度内的最高报销累积限额为15万元。
建议在办理新生儿医保时,详细咨询当地社保局或相关机构,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