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元
宝鸡市退休人员门诊统筹的最高限额为 2000元 。在一个自然年度内,退休职工在医保定点的一级医疗机构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政策范围内门诊医疗费用不设起付标准,按70%比例支付;在医保定点的二级医疗机构就诊,政策范围内门诊医疗费用每次起付标准50元,多次就诊的起付标准累计不超过200元,按60%比例支付;在医保定点的三级医疗机构就诊,政策范围内门诊医疗费用每次起付标准100元,多次就诊的起付标准累计不超过300元,按60%比例支付。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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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应注意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2000元,避免超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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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量选择一级医疗机构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以享受更高的报销比例和免除起付标准的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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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需前往二级或三级医疗机构就诊,应了解并遵守相关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