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异地就医的报销比例根据不同类型和情况有所区别,具体如下:
-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
- 备案材料齐全完整且符合要求的,在备案地和参保地双向享受医保待遇,支付比例不降低。
- 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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疆内异地转诊人员和异地急诊抢救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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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转诊转院和急诊就医的报销比例较本州就医报销比例降低5个百分点(疆内异地下降3个百分点),自行选择就医的报销比例下降20个百分点(疆内异地下降15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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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转诊转院和急诊就医的报销比例下降5个百分点(疆内异地下降5个百分点),自行选择就医的报销比例下降20个百分点(疆内异地下降20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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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急诊且未转诊的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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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备案地就医直接结算的,支付比例在参保地相同级别医疗机构报销水平的基础上降低10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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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规定办理备案自行外出就医回参保地手工报销的,支付比例在参保地相同级别医疗机构报销水平的基础上降低20个百分点。
- 兵团定点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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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定点医院自愿申请认定为昌吉州定点医疗机构的,按昌吉州同等级别医院报销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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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申请昌吉州定点医疗机构的,按异地就医政策报销,在国家医保结算体系中,兵团医院执行跨省异地就医报销比例,在昌吉州同级别医院报销比例基础上,职工和居民的报销比例均下降5个百分点(疆内异地下降3个百分点)。
- 普通门诊 :
- 报销比例统一降低20个百分点。
- 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
- 报销比例趋同本地,异地与参保地报销比例差距缩至5%以内。若就医地报销比例高于参保地,按“就高原则”执行。
- 药品和诊疗项目 :
- 按“就医地目录”,报销比例按“参保地政策”。
综上所述,昌吉异地就医的报销比例根据具体情况有所调整,建议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通过官方渠道获取最新政策信息,以确保准确了解相关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