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万元
石家庄市医保住院报销限额如下:
- 年度限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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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支付限额 :3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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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支付限额 :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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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年度限额 :75万元。
- 住院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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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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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在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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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域内县(市)定点医疗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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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起付线100元,报销比例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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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起付线200元,报销比例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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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属三级(仅限石家庄市区):起付线600元,报销比例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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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属三级:起付线900元,报销比例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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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跨省异地长期居住备案的就医地定点医疗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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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起付线100元,报销比例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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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起付线500元,报销比例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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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属三级:起付线1500元,报销比例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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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属三级:起付线3000元,报销比例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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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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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在职职工基础上降低100元,最低不低于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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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比例 :在职职工基础上提高3%,个人负担不低于1%。
- 普通门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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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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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居民报销50%。
- 个人负担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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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0元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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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级医疗机构: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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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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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属三级医疗机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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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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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0元以上至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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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级医疗机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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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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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属三级医疗机构:15%。
-
三级医疗机构:17%。
综上所述,石家庄市医保住院报销限额为75万元,其中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支付限额为35万元,大病保险支付限额为40万元。具体报销比例和起付标准根据医疗机构类别和参保类型有所不同。建议参保职工和居民了解相关政策,确保能够充分利用医保待遇,减轻医疗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