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新农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报销比例如下:
- 门诊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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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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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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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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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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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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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
- 住院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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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卫生院报销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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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报销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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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报销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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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治疗费用在不同区间内,报销比例亦会有所变化,例如:在镇卫生院住院医疗费300元以下可报销30%,300元至2000元可报销70%,2000元以上则报销50%。
- 大病补偿 :
- 镇风险基金补偿:凡参加合作医疗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
- 其他特殊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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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统筹乡、村补助比例分别提高到6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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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住院费用在400元以下者,不设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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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75%,三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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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三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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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先心病等8种大病新农合补助病种定额的70%,肺癌等12种大病,新农合补助病种定额达到70%。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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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政策可能会有更新和调整,建议定期查看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或相关部门的最新公告,以获取最准确的报销比例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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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具体医疗情况,建议咨询当地医疗机构或医保部门,了解详细的报销流程和所需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