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最新的医保报销政策如下:
- 职工医保住院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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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域外异地定点医疗机构 :需遵行逐级转诊原则,办理异地就医备案。个人先自付10%后再按本市同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报销。未按规定办理转诊的,个人先自付20%后再按本市同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报销。住院费用可持社保卡或凭医保电子凭证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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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症精神病参保患者 :在精神病医院住院不设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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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性肿瘤参保患者 :因放化疗、靶向治疗在住院年度内只支付一次住院起付线。
- 城乡居民医保住院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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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域外异地定点医疗机构 :需遵行逐级转诊原则,办理异地就医备案。个人先自付10%后再按本市三级医院报销比例报销。未按规定办理转诊的,个人先自付20%后再按本市三级医院报销比例报销。住院费用可持社保卡或凭医保电子凭证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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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症精神病参保患者 :在本市精神病医院住院不设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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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性肿瘤参保患者 :因放化疗、靶向治疗在本市住院每年度支付一次住院起付线。
- 城乡居民医保门诊报销 :
- 基层定点医疗机构 :符合规定的基本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55%,报销限额为乡镇卫生院15元/天、村卫生室(含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校医务室或所)10元/天(不含一般诊疗费)。一般诊疗费在实行药品零差率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报销限额分别为9元/日、7元/日。个人年度累计报销限额为350元(含一般诊疗费)。
- 职工医保门诊报销 :
- 门诊、急诊 :1800元以上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50%。7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报销比例为70%,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报销比例为80%。门诊、急诊大额医疗费支付的费用最高限额为2万元。
- 住院报销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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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住院费用从起付标准到3万元的费用,职工支付15%,报销85%;3万元到4万元的费用,职工支付10%,报销90%;超过4万元到最高支付限额部分的费用,职工支付5%,报销95%。一个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住院费用)最高支付额为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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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个人支付的比例是在职职工的60%。
- 门诊慢特病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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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疾病 :职工报销90%,居民报销70%。年度限额为基本医保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职工每年20万,居民每年1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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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性病 :职工报销80%,居民报销60%。每个病种都有相应的年度限额。如果患者办理的多个疾病均属于门诊特殊疾病,年度限额是职工20万,居民12万;如果患者办理的多个疾病均属于门诊慢性病,那么年度限额就是支付限额最高的病种额度+支付额度第二高的病种额度*50%。
建议在办理医保报销时,确保所有手续和材料齐全,并注意报销的时间限制,以免影响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