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报销
沈阳居民医保 可以 报销门诊费用。根据沈阳居民医保的规定,门诊费用是可以得到报销的,报销范围通常包括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内的费用,以及急诊、抢救等医疗费用。
具体的报销比例和范围如下:
- 普通门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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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为55%至85%,具体比例根据定点医疗机构等级不同而有所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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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为每季40元,最高支付限额为每季1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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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不设起付线,全体参保居民均享受普通门诊待遇。
- 急诊抢救 :
- 抢救期间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按60%的比例报销。
- 门诊统筹 :
- 在选定的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为每季40元,最高支付限额为每季150元,报销比例为55%。
- 两病门诊 :
- 经定点医疗机构确诊为高血压、糖尿病需采取药物治疗并经备案后可享受医保待遇,起付标准不设,年度限额分别为高血压200元、糖尿病400元,报销比例为65%。
- 门诊慢特病 :
- 报销比例根据病种不同,一级定点医疗机构为80%,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为70%,三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为60%。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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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应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门诊治疗,以最大化享受医保报销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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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及时备案和登记门诊慢特病,以确保能够享受相应的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