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职工医保的报销比例如下:
- 普通门诊 :
- 在参保所在地的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治疗,起付线20元,报销比例60%,年度报销限额300元。
- 特殊门诊 :
- 患有慢性阻塞性肺疾病、高血压病、冠心病、慢性心功能不全、新冠肺炎出院患者门诊康复治疗等57个病种,在开展审核的定点医疗机构申请办理门诊特定病种手续,门特病种不设起付标准,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费用支付比例在三级、二级、一级(含一级以下)分别为60%、70%、80%。
- 住院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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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一级医院200元,二级医院500元,三级医院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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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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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一级医院90%,二级医院85%,三级医院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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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一级医院93%,二级医院88%,三级医院83%。
- 其他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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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根据花费按照不同档次进行报销,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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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起付标准到3万元的费用,职工支付15%,报销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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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万元到4万元的费用,职工支付10%,报销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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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4万元到最高支付限额部分的费用,职工支付5%,报销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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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个人支付的比例是在职职工的60%。
这些规定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有效,具体报销比例和限额可能会根据最新的政策进行调整,建议关注湛江市医疗保障局发布的最新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