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的社保补缴规定,以下是一些关键点:
- 单位原因断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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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必须承担补缴责任,并支付相应的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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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原因断缴需在3个月内提交补缴材料。
- 个人原因断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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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补缴并不现实,只有在单位就业期间应缴未缴的社保费,才能由单位办理补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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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断缴后不能补缴,但可以通过银行预约代扣的方式缴纳社保,以避免因疏忽或忘记缴费而导致的断缴。
- 特殊群体补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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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前退休国企职工、1961-1982年下乡知青男性65岁、女性60岁的退休人员,在2011年之前已经在当地缴纳了社保的,可以一次性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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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多次断缴不会影响养老金待遇的领取,但会影响累计缴费年限,从而影响今后养老金待遇的高低。
- 医保补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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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缴次月停报销,超3个月需重新连续缴6个月恢复待遇(北京市2024医保新政:断缴超6个月者需缴满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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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中断缴费3个月以内的,才允许医保补缴,补缴前需要先结清医保欠费。
- 生育津贴 :
- 产前需连续缴满9-12个月,断缴后重新计算(案例:芜湖市规定断缴期间津贴不补发)。
- 养老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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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缴费满15年可领取养老金,但断缴越久,退休金越低(每少缴1年,基础养老金下降约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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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可最多断缴3个月,断缴超过3个月的,需重新计算缴费年限。
- 社保转移和合并 :
- 简化了社保转移和合并的流程,只需在退休前将各地的社保关系转移并合并即可。
这些规定旨在规范社保补缴行为,确保社保基金的稳定运行和参保人员的权益。建议参保人员及时关注政策变化,合理安排社保缴纳,避免因断缴而影响退休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