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2024年有所调整,具体如下:
- 普通门诊统筹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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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起,居民门诊统筹年度支付限额从250元提高至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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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50元/次/天的单次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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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享受定点机构范围扩大至各级医疗机构,按照分级诊疗原则,各级别医疗机构执行差别化的支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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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区内二类、三类收费价格及以下收费类别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不设起付标准,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5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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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区内一类收费价格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为80元/次,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45%。
- 住院医保目录内总费用平均报销比例 :
- 城乡居民住院医保目录内总费用平均报销比例提高到80%,比调整前提高了1.2个百分点。
- 住院费用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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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甲等医院(一类收费标准):省外医院起付线1500元,支付比例55%;省内的省、市级医院起付线为1000元,支付比例为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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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乙等及二级甲等医院(二类收费标准):省、市级医院起付线500元,支付比例70%;县级医院起付线400元,支付比例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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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乙等及以下医院(三类收费标准):起付线100元,支付比例85%。
- 大病保险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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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筹资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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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分段计算补偿政策统一调整为一个标准按75%报销。
- 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 :
- 2024年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80元,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670元。
这些调整旨在提高山西省城乡居民的医保保障水平,减轻看病就医负担。建议参保人员及时了解政策变化,合理选择医疗机构,确保能够充分利用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