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
山西省2025年居民医保报销比例新标准如下:
- 普通门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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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类医院报销比例为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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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机构普通门诊报销比例为55%-60%,一类机构起付80元/次,报销45%。
- 住院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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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类医院住院报销比例为85%,起付线100元,年度支付限额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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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医院住院报销比例为75%,起付线400元,年度支付限额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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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类医院住院报销比例为70%,起付线500元,年度支付限额7万元。
- 大病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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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和门诊慢特病费用经基本医保报销后,个人自付超1万元部分由大病保险按75%二次报销;若自付金额仍超5万元,还可再获50%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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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参保满4年后,每多缴1年大病保险额度提高1000元;年度未使用医保者,次年大病额度额外增加1000元;两项激励最高可提升大病支付限额20%。
- 门诊慢特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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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血压年度限额260元,Ⅰ型糖尿病480元,其他类型糖尿病360元,报销比例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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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种门诊慢特病全省统一准入标准,2027年前实现待遇全省统一。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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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可享受门诊统筹报销年度支付最高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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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或定点药店购买“双通道”药品时,特定特药按70%比例报销,其它药品按60%比例报销。
这些新标准旨在提高山西省居民医保的报销比例和保障水平,减轻居民医疗负担,特别是对于大病和慢性病患者。建议参保人员及时了解并充分利用这些政策,以最大化其医疗保障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