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退休职工医保的返还标准已经进行了调整,自2023年1月1日起,所有职工医保退休人员的医保返款金额统一为 每人每月85元 。这一调整是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和医保局联合发布的通知进行的,旨在改进职工医保的个人账户计入办法,并实施职工医保的门诊报销待遇,建立职工医保的门诊共济制度。
在改革前,山西的医保返款金额是根据个人养老金的一定比例来划入的,例如太原以前是按照本人养老金的5%返款,养老金达到五六千元以上时,返款金额有可能达到两三百元。然而,随着医保制度的改革,这一比例已经不再适用,取而代之的是统一的定额标准。
因此,目前山西省退休职工每月可以获得的医保返还金额为85元,这一金额将直接划入个人医保账户,用于看病、买药等医疗费用的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