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险在未交够一年时,是可以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报销的 。具体规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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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年且按规定程序就医的 ,报销金额=(生育医疗费用-自费项目费用)×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比例(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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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未满1年的 ,待累计缴费满12个月后的1年内申请报销。报销金额以市内同级定点医疗机构上年度结算标准的50%-100%为限,限额内由生育保险基金据实支付,超出部分不予支付。
因此,如果您的生育保险未交够一年,但累计缴费满12个月,您仍然可以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申请报销。建议您尽快办理报销手续,并确保所有材料齐全,以便顺利享受生育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