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的医疗报销范围包括住院、门诊慢特病、药品和辅助检查等多个方面。以下是宁夏医疗报销范围的具体明细:
- 住院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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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费 :辅助检查(如心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费用限额为200元;手术费超过1000元的部分按1000元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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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周岁以上老人 :在卫生院住院时,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为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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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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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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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院: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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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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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30%
- 门诊慢特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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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额 :500元(与普通门诊统筹年度起付标准合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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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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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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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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苯丙酮尿症: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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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 :根据病种不同而异,且患多种门诊慢特病的情况下,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有特定计算方式。
- 药品和辅助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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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 :分为甲类和乙类两种,甲类药物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给付范围,并按基本医疗保险的给付标准支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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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助检查 :心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各项检查费限额为200元。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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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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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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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院: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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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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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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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政策 :医保目录内的药品、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费用可按规定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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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参保人员异地就医需先备案,方可享受直接结算服务。
这些报销范围和比例旨在减轻参保人员的医疗负担,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建议参保人员了解具体政策,合理利用医保资源,以减轻就医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