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职工医保三甲医院的报销比例如下:
- 普通门诊医疗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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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在三级医疗机构的基金支付比例为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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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在三级医疗机构的基金支付比例为65%。
- 住院医疗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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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在三级医疗机构的基金支付比例为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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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在三级医疗机构的基金支付比例为90%。
- 使用中药饮片、中医诊疗技术和治疗性中药制剂 :
- 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在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的支付比例均提高10%。
- 纯中医疗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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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在三级医疗机构的支付比例为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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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在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的支付比例为90%。
- 恶性肿瘤患者和精神疾病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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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性肿瘤患者每年只收取一次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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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疾病患者住院治疗的,取消起付标准。
- 大额医疗补助资金 :
- 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自然年度支付限额以上的费用,由大额医疗补助资金支付,支付比例为90%,最高支付限额为50万元。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参保职工和退休人员在不同医疗机构和不同医疗费用情况下能够获得适当的医保报销,减轻个人经济负担。建议参保人员了解并充分利用这些政策,以最大限度地享受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