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的医保报销比例如下:
- 普通门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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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基层医疗机构(如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医保基金按照60%的比例支付,年度基金累计最高支付150元/人(含一般诊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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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年度累计超过800元的部分,医保基金按照60%的比例支付,年度基金累计最高支付20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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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高血压、糖尿病等27个特定病种,经申请确认后,参保人员可以享受每月限额下60%至80%的报销待遇。
- 住院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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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镇卫生院住院,报销比例为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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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二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为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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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三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为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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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一类低保或重度残疾人员,住院报销比例在此基础上再提高10%。
- 大病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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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和慢特病门诊费用经基本医保报销后,个人承担的超过起付标准的部分纳入大病保险报销范围,大病保险年度支付限额为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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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职工大病保险中,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2万元以上的部分,再按50%至80%的比例二次报销,最高可达90%。
- 其他特殊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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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分娩补助:顺产(含助娩产)1600元,剖宫产2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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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的报销比例分别为94%和97%。
这些报销比例和待遇可能会根据最新的政策进行调整,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参考最新的医保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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