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药店统筹医保的报销比例如下:
- 普通门诊医疗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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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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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支付限额 :2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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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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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定点医疗机构: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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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定点医疗机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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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定点医疗机构: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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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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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定点医疗机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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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定点医疗机构: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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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定点医疗机构:70%
- 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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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标准 :在相应病种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内,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分别按政策范围内费用的85%和7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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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病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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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友病、恶性肿瘤门诊治疗、恶性肿瘤(放化疗)、白血病门诊治疗、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系统性红斑狼疮伴并发症、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血液透析、腹膜透析等10个医疗费用高、参保人员负担重的病种,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分别为90%和80%
建议在实际操作中,以最新的政策为准,并咨询当地医保部门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