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人员在后半年需要补交35元的原因主要与社保缴费基数的调整有关。每年下半年,各地会公布新的社保缴费基数,这会导致灵活就业人员在上半年预缴的社保费用与实际应缴费用之间出现差额。为了弥补这一差额,灵活就业人员需要在下半年进行补缴。
具体来说,如果新的社保缴费基数在下半年出台,灵活就业人员需要根据新的基数重新计算应缴金额,并补缴上半年按旧基数预缴的差额部分。例如,如果每个月的差额为100元,那么8月份开始就需要一次性补交1至8月份的差额,总计800元。此外,如果灵活就业人员在年初已经预缴了全年的社保费用,也需要根据新基数调整并补缴相应的费用。
这种补缴情况不仅影响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保权益,还可能导致他们到手工资减少。因此,灵活就业人员需要密切关注当地社保政策的调整,及时了解并计算出需要补缴的费用,以确保自己的社保权益不受影响。